2020年1月,國家發改委、生態環境部聯合發布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》。2020年7月,國家發改委、生態環境部、工信部、住建部、農業農村部、商務部、文旅部、市場監管總局、供銷合作總社9部門聯合發布《關于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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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剛剛,8月28日,商務部辦公廳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務領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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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要求,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聚焦商場、超市、集貿市場、餐飲、住宿、展會、電子商務等重點領域,準確把握不同塑料用品在實施區域、時間節點等具體禁塑限塑要求,認真抓好貫徹落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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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(區、市)商務主管部門要層層壓實責任,進一步加強行業管理,堅持嚴抓禁塑限塑與推動行業綠色發展并重,針對行業實際提出切實可行的治理措施,并納入省級政府實施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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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時,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報告工作,完善商務執法監督機制,要求加快建立集貿市場購物袋集中購銷制度,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減量替代實施方案,加強宣傳引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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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來回顧一下,到2020年底,有哪些禁塑限塑目標要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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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直轄市、省會城市、計劃單列市城市建成區的商場、超市、藥店、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,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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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全國范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;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、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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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、一次性塑料棉簽;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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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關于禁塑,此前吉林和海南省分別于2015年和2019年發布了相關政策,進入2020年以來,陸陸續續有一批省市發布了“禁塑”條例。如3月廣西《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實施方案》(修訂征求意見稿),4月青海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辦法》,5月山東《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實施方案》,8月廣東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意見》,以及云南、浙江、山西、河北、貴州、甘肅、江蘇、陜西等,進度明顯加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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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讓“禁塑”令發揮應用的作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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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評,新環保理念的融入不僅需要時間,也需要沖擊舊格局的堅決,這就是所謂的“破而后立”。而禁塑的主要矛盾點集中在,替代解決方案能否更“方便”,更“利民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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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面,這需要以科技的力量加緊攻關;另一方面,這也需要多元主體形成合力,政府引導和監管,企業積極主動配合,個體環保意識和生活習慣改變,由此才能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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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“限塑”到“禁塑”,我國“白色污染”攻堅戰正在進入白熱化階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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